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编制了《潜江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》和《潜江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》,现已完成编制草案,拟于近期履行法定报批程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《潜江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》和《潜江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》草案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日。
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,并非最终审批结果,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,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1年8月11日至8月19日。
二、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,书面意见须明确表明为“照明规划和管理办法公示意见”(应在信封上、电子邮件主题栏、传真标题处予以注明)。
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通信地址:潜江市潜阳中路13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楼304室
邮编:433199
电话:0728-6491006(传真)
电子邮箱:38119273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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